成都保洁员见财起意劫杀客户被判死刑
作者:王鑫 程兴燕 ---------------------------------------------------
2被告人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一外地来蓉务工人员持事先准备的假身份证在保洁公司应聘后不久,就起贪婪之心,在住户房内抢劫杀人。3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以抢劫罪、盗窃罪对被告人苏雄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被告人严雪梅也因协助苏雄藏匿而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5年10月10日,苏雄持事前准备的名为他人的假身份证,到美国朗洁专业清洁连锁(红禾)服务中心应聘工作。12日上午8时许,苏雄受该单位指派,同另两名员工一起到市内一住户家做保洁。当苏雄发现该住户主卧室有保险柜时,就认为住户家有钱,遂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想法。做完清洁,苏雄等三人一同回到公司后,苏在公司工具房内拿了一把榔头决定返回去作案。
当日上午11时许,苏雄以修纱窗为名骗开该住户家房门。因住户家中76岁的太婆一直尾随其后,苏雄无法将其支开作案,就在主卧卫生间里,从窗台上拿起一把藏刀将太婆连刺数刀,并顺手拿起一条裤子绕住太婆脖子和嘴致其不能动弹。然后,苏雄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和榔头一起敲打保险柜,却未能打开,于是在住户家中搜走700余元后逃离。之后,苏雄在其女友的同学严雪梅的帮助下潜逃至四川内江严家藏匿。被害人在当天下午发现时已死亡。
此外,案发后,苏雄还供述在2004年8月10日,他用化名应聘于一保洁公司并在市内周某家中做保洁时,趁主人不备盗走卧室内的现金2000余元及一张工商银行卡。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雄在做完保洁后,又持榔头返回被害人家中,其目的虽是去敲保险柜,但客观上却采用杀害被害人的暴力方法,当场取得现金700余元,其行为应是入户抢劫,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苏雄当庭表示不服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