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春俐与被告牡丹江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绥化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塞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1-29 14:40:29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于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李春俐与被告牡丹江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绥化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塞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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