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韩锋香与被告牡丹江祥合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1-19 09:28:4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十四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韩锋香与被告牡丹江祥合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