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新华路支行与被告王猛、李伟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12-21 09:10:1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新华路支行与被告王猛、李伟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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