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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工仔开"黑公话"骗到13万

接线员“吃黑”同时获刑

  发布时间:2006-03-01 20:18:29



作者:王文波  

    5名被告人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   四名外地来京的打工人员,用假身份证安装电话后,用作“黑公话”来骗取钱财。2月2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守武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他几名被告人储修东、张兆春、刘海潮、李建虎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年、三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同时,在案扣押的人民币4万元一并发还北京市通讯公司。

    赵守武,男,41岁,安徽省霍邱县农民。同是河南省固始县农民的张兆春和储修东,今年分别为41岁和32岁。而来自河北省涞水县的刘海潮,今年27岁,是北京市通信公司二区香山电话局的一名职工。另一名案犯李建虎,男,37岁,是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农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以来,赵守武伙同张兆春、储修东等人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南辛庄小府村等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向电话局报装固定电话14部,而后对外当作公用电话使用,进行经营牟利。赵守武等人以逾期不缴费的手段,骗取北京市通讯公司话费人民币13.34万余元。赵守武等人雇佣李建虎看管其中3部电话,涉案金额45623.98元。刘海潮在明知赵守武等人报装的固定电话是作为“黑公话”使用的情况下,仍予以安装12部,涉案金额为10.59万余元,并向赵守武等人收取好处费。

    2004年9月2日,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海淀区南辛庄将李建虎抓获。2004年9月3日,公安机关根据李建虎提供的线索,在四季青乡小府村南口将储修东、张兆春抓获。根据张兆春的指认,公安机关于同日在海淀区肖家河村将赵守武抓获。2004年9月28日,公安机关在海淀区香山电话局将刘海潮抓获。庭审后刘海潮在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人民币4万元。

    据赵守武的供述:赵守武于2003年6月来京打工,发现开“黑公话”能赚钱,就找到老乡张兆春、储修东、胡涣然一起办“黑公话”。具体操作过程是先找地方租个便宜的房子,然后按照租房子的地址找人做一个假的身份证,而后就用做好的假证去电话局报装电话,装上后当作公用电话对外经营赚钱,到该缴费时也不去缴费,等着电话局把电话停机了,就再换一个地方干。报装电话、租房子用的钱由其四人均摊,得来的利润也均分。自2004年3月起,赵守武先后在海淀区中坞村、小府村、西冉村、南辛庄、柴家坟、四王府、东平庄、肖家河等地开了多家这样的电话亭。这些电话亭平时都是雇人看着,每月由其四人单独或是一起去收赚来的电话费。赵守武在干“黑公话”的过程中,认识了皂君庙电话局负责装电话的工人刘海潮,因为他们曾在被停过机的地方再次装电话,而且一装就是几部,所以刘海潮应该知道装的是“黑公话”,每次刘海潮给他们装电话时,都向他们要一二百元钱。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守武、张兆春、储修东、李建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虚构的身份,在电话局报装民用固定电话,而后将该电话作为“公用电话”使用,对外经营收费,并在到期后不缴纳电话费直至被停机,诈骗电话局电话费,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海潮身为电话局的工作人员,在明知四名被告人安装“黑公话”,骗取电话费的情况下,不履行其工作职责,向单位报告情况,而是继续为赵守武等人安装电话,并收受赵守武等人给其的好处费,使电话局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其行为与赵守武等四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守武、张兆春、储修东、刘海潮诈骗数额巨大,李建虎诈骗数额较大。根据五名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法律,一中院作出了上述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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