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春微与被告王海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10-10 14:15:16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张春微与被告王海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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