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姜春故意伤害一案
发布时间:2015-09-18 10:50:15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姜春故意伤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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