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于春清、孙常平与被告崔宁、刘永祥、张月琴、牡丹江市东安区丹江房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8-13 16:10:0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于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星期四)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于春清、孙常平与被告崔宁、刘永祥、张月琴、牡丹江市东安区丹江房屋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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