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学东与被告姜延春、范金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6-25 17:41:5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二)上午九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马学东与被告姜延春、范金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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