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桂荣、李金龙、李仁德、张玉香与被告战伟、陈秉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6-05 08:16:02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星期三)下午十四时在第三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陈桂荣、李金龙、李仁德、张玉香与被告战伟、陈秉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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