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非与被告牡丹江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5-22 09:25:33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刘非与被告牡丹江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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