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林淑兰与被告侯新兰、曲洪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17 10:47:2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十四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林淑兰与被告侯新兰、曲洪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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