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闫喜广与被告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03 12:34:01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星期五)上午十时零一分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闫喜广与被告牡丹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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