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闫桂荣与被告张忠祥、张春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28 11:20:0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闫桂荣与被告张忠祥、张春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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