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寇文光与被告刘艳芬、高德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15 13:00:38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寇文光与被告刘艳芬、高德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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