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孙明玉与被告范金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05 15:58:09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十时零一分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孙明玉与被告范金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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