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凤兰与被告谷海、牡丹江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05 15:35:44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十四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张凤兰与被告谷海、牡丹江市祥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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