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春香与被告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15 14:10:01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王春香与被告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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