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金鑫抢劫、盗窃、徐刚、荆锋抢劫、方春玲窝藏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4:45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时三十分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刘金鑫抢劫、盗窃、徐刚、荆锋抢劫、方春玲窝藏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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