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牡丹江市民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孟兆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27 10:57:49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月三日(星期三)上午八点四十分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牡丹江市民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孟兆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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