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春根与被告裴仁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14 14:39:33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十四点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李春根与被告裴仁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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