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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家中跌倒,医院误诊担责

  发布时间:2014-06-10 08:53:39


    2014年5月20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得这起医疗损害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赔偿了原告的各项费用。

    原告李老太在家中不慎跌倒致左侧大腿损害后到被告牡丹江某医院就诊。在就诊过程中,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拍摄了X光片,该光片明确体现出原告有骨裂伤,但被告医院的医生却没有看出异常。后经牡丹江市医学会做技术鉴定,结论为被告承担主要责任。由于被告存在的误诊行为,导致原告现已瘫痪。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9 000元,并由被告负担诉讼费。

    在充分的了解情况后,本案的主审法官从法理、人情等多个角度,多次作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被告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9 000元并承担此案的受理费。但被告同时表示,在本案一次性了结后,原告的病情再出现任何症状均与被告无关,原告不能再因此次病情向被告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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