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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钟金生、王艳梅与被告武金山、张治斌、武艳、张黎明、王淑杰、李佩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8-08 10:50:00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十四点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钟金生、王艳梅与被告武金山、张治斌、武艳、张黎明、王淑杰、李佩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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