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十四点零二分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钟金生、王艳梅诉被告张治斌、武艳、武金山、李佩清、王淑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07-24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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