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上午十点零二分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王淑芝与被告金凤英、张凤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4-07-17 16: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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