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十四点零二分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王思庆、张秋艳诉被告焦志军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4-07-17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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