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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法院完善审判管理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22 12:57:30


    2013年初,为进一步贯彻最高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爱民区人民法院结合近四年的审判管理工作实践,重新制定了《审判管理工作办法》,审判质效显著提高。

    自2012年重整审判管理模式以来,爱民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机制要效率”的工作思路,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从近一年的各项审判指标来看,新的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质效有了显著提高。该院改被动监控为主动管理,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分工配合,形成了宏观管理与微观督导相结合的审判管理模式。针对不同时期的节点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审判工作动态分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依据,使审判工作整体有序进行。与往年同期相比,全院各项审判指标均有所提升,尤其综合结案率及调撤率提升幅度较大,分别提升4.3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

    在今后的工作中,爱民区法院将继续探究审判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对审判质效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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