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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一时冲动主宰意识

  发布时间:2013-09-17 14:14:46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5岁的齐某因家中购房首付款被其花掉,便产生抢劫想法并准备了一把尖刀。虽然只是一时的念头,他却付诸于行动,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3年1月25日16时30分许,在牡丹江市爱民区某幼儿园门前,齐某见纪某接女儿后将其放上自家轿车后座上准备离开时,乘机进入车内、坐在副驾驶后座上,持刀威胁纪某开车并让其拿出人民币五万元,纪某称这么晚了,没地方整,没有那么多钱,当车开至某医院门前时,齐某又提出要两万元,纪某说没有,并提出将手机(价值人民币2300元)、和千足金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175元)都给齐某,求其放过她,齐某让纪某向左前方行驶100米后,又抢走其人民币一百五十元逃离现场。

    经侦查,齐某于次日在牡丹江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其抢劫所得的全部赃款和赃物被扣押并返还给纪某。虽然只是冲动下的行为,但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本案于2013年5月20日在爱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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