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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修电脑 趁机偷手机

  发布时间:2013-08-29 10:27:05


 

日前,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王某为首的手机盗窃团伙被绳之以法。

20129月,被告人王某、郭某、张某来到牡丹江市爱民区内的一家网吧,三人合谋偷取来网吧上网顾客的手机。三人偷盗过程分工明确,由张某负责把风观察,郭某开车在网吧门口等待接应,王某实施偷盗。王某来到网吧内先巡视一圈,找寻把手机放在电脑桌上进行上网的顾客,锁定目标后,王某诈称打扫卫生或修理电脑,再由张某主动与顾客搭讪,趁顾客不备之机偷走手机,之后迅速撤离。盗窃实施后,王某三人将偷来的手机拿到宋某处,宋某在明知手机系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其销赃,共获赃款22000元。

据调查,王某三人在20129月到10月之间连续作案10起,盗取手机总价值达21000元。三人20121025日被哈尔滨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查明,王某、郭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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