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座落爱民区政府院内,办公楼建于1992年,2007年改扩建后,建筑总面积达到3586.96平方米。
近年来,爱民区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打造“绿色通道”,节省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推进“阳光审判”,拓宽公开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延伸“服务职能”,主动帮助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努力维护合法权益。先后推出了“四级诉讼调解”、“三级释法明理”、“法官工作站”、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和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探索审判执行工作新思路,注重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工作的满意度,对法官的信任度。
在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爱民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届十佳网站”、“全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文化建设示范法院”、“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法院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