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谈恋爱分分合合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情侣分手因爱生恨,持刀伤人的悲剧却一次又一次的上演。
案件发生于2012年5月间,被告人刘某与其女友分手后,发现被害人马某经常与其女友在QQ上聊天,并且关系很亲近,刘某怀恨在心,想教训马。于是刘某申请了一个网名的QQ号,以女性的口气和马某聊天,并掌握了马某的作息习惯。2012年6月的一天中午,刘某谎称其住在牡丹江市爱民区,并邀请马某去该处吃饭。当晚20时30分许,当马某来到刘某家门外等候时,刘某用其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从背后割马某的颈部一刀,马某用手推刘某持刀的手,在撕扯过程中刘某又用刀割了马某的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马某颈部损伤致喉离断并经气管切开术治疗评定为重伤。
经侦查,被告人刘某于2012年8月份在吉林省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爱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