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 创新创业
努力推进法警规范化建设
——记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1996年,现有司法警察14人,近年来他们为打造出一支有战斗力的法警队伍,严格管理,强化训练,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2005年至2011年连续七年在全市法警考核中总分第一名,连续六年在牡丹江市法院司法警察考评中排名第一,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区政法委和省高院法警总队、市中院法警支队评为“先进集体”,其中一名法警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另有两名法警被省高院嘉奖三次,一名法警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司法警察。他们自主研发的司法警察管理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并于2008年6月在大连举办的第六届世界软件交流会上参展,受到与会者高度称赞。
——搭建四个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针对法警队伍在思想建设上、队伍管理上、业务能力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以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法警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司法警察执法理念。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等各类专项活动紧密结合,同步组织,同步推进,同时突出抓好规范化管理。确立司法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头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发生在法院系统的活生生的反面典型为鉴,提醒法警廉洁执法,教育法警加强自身修养。二是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增强司法警察执法能力。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警务”工作思路,去年年底前完成了“支部建在警队上”,成立了爱民区法院第四党支部,并由大队长任支部书记、教导员和副大队长分别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司法警察大队14名法警中,党员占到9名,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党性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法警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使法警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三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载体,规范司法警察执法作风。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育法警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工作中注重创新工作思路,想实招、办实事,多提合理化建议,做到不等不靠,保证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实现。法警大队努力培养法警在工作中多想事、多谋事,健全区位联动服务大局工作体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推动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以创建学习型警队为载体,提高司法警察执法水平。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注重加强司法警察学识文化建设,创新育才机制,通过制定详实的理论学习计划,保证每周学习一部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法警召开研讨会,形成人人参与调研的大调研氛围,鼓励全体法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和硕士研究生考试。积极参与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对法警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偶发性事件,通过分组辩论赛的形式进行探讨,从而不断增强法警的理论水平。
——落实五项措施,促进队伍规范管理
爱民区法院党组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法警工作中的难题。提出了法警大队要 “争创先进警队”、“星级警队”,并在司法警察中开展“争当优秀司法警察”的活动。一是实行系统跟踪,打造科技强警。为使司法警察适应日新月异的高科技工作环境,爱民区法院法警大队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规范的科学管理体系。2005年10月在法院系统内率先启用了由爱民区法院工作人员自主研发的网络程序——司法警察管理系统V1.0版,该系统是全国法院第一个网络版的司法警察管理系统,爱民区法院成为全国唯一拥有这一系统的基层法院,弥补了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没有数字化的管理系统这一空白,标志着牡丹江市法院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走出了一条“管理手段数字化、管理载体网络化、管理内容科学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科技强警之路。最高院警务部王继平部长对该系统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二是实行通报制度,增强争先意识。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内部推行预警机制,实施警务通报制度。本着“发现一个问题,关注一个问题,思考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的原则,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项进行通报,坚决刹住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另外,对警务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或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表扬,使全体法警在关注和思考中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不断强化法警队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警务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实行督察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建立了严格的警务督察制度。依据警察法、司法警察条例、内务条令等规定,全大队每名法警轮流担当值班员,从形象、纪律等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着眼,从解决每一个管理漏洞、每一个权力衔接疏漏做起,对影响法警形象、有损司法公信的人和事,利用巡视等制度载体,惩防结合,综合治理,来整肃法警警容风纪、执法作风,使每名司法警察都能够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四是实行工作简报,营造争创氛围。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非常重视加强正面的宣传工作,创办了“司法警察大队工作简报”,突出对法警先进典型事例、警队创新工作思路进行宣传,形成工作推进的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使每名法警认识到,要想提升司法公信,必须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了解法警,要在宣传互动中加深了解,宣传法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营造公正、温暖、和谐的执法环境。五是实行警务公示,实现动态管理。爱民区法院法警大队把警务管理公示和警务工作告知作为开展各项警务工作的依据。各项警务工作均形成“法警工作任务完成统计表”,以公示板的形式进行公示,在激发全体法警争先创优意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警务工作告知板,实行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每名法警每天早上和下午上班后,在警务告知板上告知本人去向,确保警队随时掌握每名法警的动向,合理安排工作,从而提高了警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把握四个重点,提升警务保障能力
爱民区法院法警大队始终以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为目标,以“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宗旨,不断提升警务保障能力。一是推行警营式管理机制。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全面实行法警警营式管理,集中归口管理,做到统一着装、统一训练、统一装备、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等“五个统一”。为使法警警营式管理取得实效,在本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挤出资金为法警大队配备了指挥车、囚车、送达保全工作车等五部专用车辆,提高了法警快速出警和机动应变能力。同时,建立了训练室,配置了训练器材,为增强法警体能创造了物质条件。二是实行外勤工作警务化。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照司法警察的八项职责,将法警大队构架为法警大队长-警长(干部法警)-警士(辅警)三级,实行警长负责制。两名警长在法警大队长的统一领导下,分别指挥由警士组成的四个警务组执行法院各项外勤任务,建成了“以在编司法警察为主体,以辅警为主力”的新型用警机制。日常工作中,各警务组人数相对确定,人员则实行定期轮换,但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则由法警大队长统一指挥,各警务组协调配合。三是建立全方位安全监控体系。按照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审判区与办公区安装了电子门,并增强了巡逻警力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安装45个彩色监控摄像头,在法警队长室、法警值班室等多处都安装了监控终端设备,时时可以监控到楼内外安全情况,同时制定了应急预案,对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保障。另外,还与辖区公安部门构建了联动联防机制,确保了法院审判、执行、信访三大秩序安全。四是开展岗位大培训活动。一支好的法警队伍必须有着过硬的业务技能,开展“岗位大培训”是全面提升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深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爱民区法院法警大队按照最高院、省院、中院的要求,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培训、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普遍训练与重点训练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使法警队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认真搞好训练工作,不断提高训练质量。以安全检查、警械具使用、预防被告人脱逃和突发事件处置及平衡化解矛盾的技巧作为培训重点,通过各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提升警队的实战能力。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爱民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坚持“敢为人先、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创新创业”的思想,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警察队伍,为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警察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司法警察队伍的新发展、新跨越,不断开创法警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