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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庭审巡回观摩组到爱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

发布时间:2012-05-18 10:11:07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同志在观摩完庭审后发表点评

    5月16日下午,全市法院庭审巡回观摩组来到爱民区法院,对审判长王玉臣、审判员张颖、助理审判员王楠公开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庭审结束后,爱民法院院长卢俊成、林口法院副院长吴德刚、中院信访办主任郭振军分别进行了点评,最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同志结合此次庭审情况作全面点评。

    首先,张敏院长对此次中院组织的庭审巡回观摩活动的有关要求进行了阐述。一是高标准、高起点;二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尽量找出问题;三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张敏院长对爱民法院此次庭审活动总体评价比较认可,认为庭审过程比较平稳,做到了波澜不惊,具有一定的观摩性。庭审过程反映出审判长的基本功比较扎实,书记员基本功也比较好。张敏院长对爱民法院庭审活动从五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庭前准备充分,自然流畅;二是能够运用数字法庭的元素开庭;三是着装规范,法警立庭和值庭规范;四是合议庭分工明确,能够自然发问,审判长驾驭庭审比较娴熟;五是能够当庭清晰的组织举证、质证、认证,能够当庭把质证、认证的证据固定下来,而且思路比较清晰。

    最后,张敏院长还对庭审观摩中发现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在刑事案件审理中有关刑讯逼供的询问情形是由公诉人提出,还是由法官提出,由谁提出更适合;二是对只有一名被告人的案件,被告人对公诉机关起诉书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是否庭前交换过证据的,当庭就不再宣读证据,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审判效率;三是有关自首的情节,能够当庭质证、认证下来的,最好是当庭认证下来;四是谈了书记员的重要性,对今后如何培养书记员谈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希望。

    此次庭审观摩不仅是对爱民法院审判业务的一次历练,也是中院促进庭审规范化、数字化的一项重要举措,爱民法院将会按照中院的指示精神和各兄弟院的突出做法取长补短,让庄严、肃穆、规范的庭审现场成为提升我院司法公信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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