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口流动加快,人们的婚姻观念从传统单纯趋向复杂化。《婚姻法》是调整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规范,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人们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义务,是人们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也是司法机关受理和裁判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依据。爱民区人民法院在近年来严格按照《婚姻法》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和婚姻关系,通过对2006至2009年离婚案件的统计分析,现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2006年至2009年离婚案件统计
离婚2006年至200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59件,其中离婚案件865件,占全部案件的20.31%。不难看出,离婚案件在各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005年至2008年离婚案件统计表
年 度 民事案件数 离婚案件数 比例
2006年 726 201 27.69%
2007年 747 212 28.38%
2008年 742 222 29.91%
2009年 630 230 36.51%
二、分析种类案件引发原因
离婚案件是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由上表可以看出离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婚外情、赌博、家庭经济状况不良等导致离婚的比例一直都呈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外出打工与留守妻子感情上出现破裂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聚少离多。新的生活空间,使部份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品质发生了变化,少则2—3年,多则7—8年的分居生活,客观上造成了婚姻双方当事人思想交流减少,感情差距拉大,共同生活的欲望降低。另一方面,打工者很少寄钱回家或不寄钱,甚至根本不与家里联系,情感和经济上的联系日益降低的同时,夫妻感情即从逐渐淡薄走向完全破裂。
(二)、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危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现在国有企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下岗工人增多,企业倒闭,昔日殷实的生活变为残酷的现实,夫妻双双或单方下岗,没有固定的收入,孩子又上学,沉重的负担,精神压力大,男的一般表现为喝酒、谋生难,女的抱怨,双方因此引发纠纷,缺乏沟通和自主创业精神,致使夫妻一方不能共患难,而诉至法院离婚。
(三)、人生观、择偶观发生变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员工,虽然他们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但他们随着西方文化的进入,对现阶段的择偶标准、婚姻的质量、情趣的追求、家庭观念、离异观念都有了不同的认识,什么夫唱妇随,宁破一座庙、不破一桩婚等离婚不光彩的说法,他们都不以为然。他们以追求完美、追求婚姻质量等问题引发纠纷。
(四)、婚外情导致离婚是现代离婚的主要原因
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一部份人由于先富起来,昔日的艰苦生活变为过去,贪图享乐,生活腐化的思潮滋生。再加上强烈的社会诱惑,婚外情呈上升趋势,如婚外恋、“包二奶”、涉足色情场所,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
(五)、现代的沟通手段网络造成家庭破裂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网聊天,想借机寻求刺激,更有不少人整天沉迷于此。因“网恋”致使家庭不和,夫妻反目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离婚案件日渐增加。
(六)、因赌博导致离婚的比例较大
目前,因赌博导致夫妻反目的离婚案呈上升趋势。现代生活水平提高,工作时间缩短,休息相对增多,一部份人精神匮乏,无所事事,以打牌消磨时光。有的丈夫打牌,有的妻子打牌,日渐一日,越赌越大,将家庭财产、生活收入都抛进了无底洞。特别是夫妻双方热衷于赌博,小孩无人照管,大人成天泡在赌博之中,家庭平衡被打破,夫妻感情受到伤害直至破裂离婚。
(七)、不容忽视的其它类型离婚案件
一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就同居生活,闪电式结婚,婚后双方在待人接物、子女教育、家庭经济开支问题等生活琐事发生分歧,致夫妻双方经常发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二是由于一方在服刑,另一方因无法忍受而离婚。
三、应采取的措施和法律保护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如何营造积极健康的婚姻家庭生活是一个社会问题,对此,法院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建议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以上婚姻家庭纠纷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归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调整范围,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受社会上层建筑的制约和影响,政治、法律、宗教、风俗习惯、文学艺术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婚姻家庭的走向。这不是一个婚姻法所能调整的问题,而是相关法律同时并举的问题,如对人们的工作、生活、安全、报酬、保险、医疗、休假制度,法律法规健全了,也就避免和降低了婚姻家庭案件纠纷的发生。
2、建议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管理和引导职能。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激浊扬清、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文化宣传部门应净化文化传媒市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新型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公安、民政及妇联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包二奶”及重婚者的打击力度,严惩家庭暴力行为,坚决取缔“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主动发挥作用,善于调处邻里乡亲的“家务事”,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法院应严格把握离婚标准,依法保障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要严格把“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与否的标准,加大调解力度,尽量促进双方和好。要侧重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加大对恶意离婚者的制裁力度。要依法切实保护离婚妇女对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以及土地承包权,尤其要做通思想工作,使当事人认识到“子女的有利成长”比“占有子女”更重要。同时,法院在审案中应加强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大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4、号召公民个人应加强自身修养,共同培植和维护幸福的婚姻。一是夫妻婚前要注重培养感情基础。婚姻应以爱情为基础,男女双方要有正确的择偶观念,相互之间充分了解,切忌草率结婚,游戏人生。二是夫妻要共同经营好和谐美满婚姻。夫妻双方应当在生活、工作中互相关爱,相互理解和支持,互信互谅,彼此珍惜,避免出现婚姻危机。三是夫妻要提升婚姻生活品位和质量。夫妻双方均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摒弃“大男子主义”或贪慕虚荣思想,抵制酗酒、赌博及吸毒等不良习气,自尊自爱自强,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使婚姻历久弥新,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