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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妻少夫”闹离婚 法官调解破镜重圆

  发布时间:2010-07-07 11:34:34


    妻子比丈夫大了整整10岁,结婚多年后,妻子发现其与丈夫的矛盾越来越多,差距越来越大,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今年七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王兰(化名)今年43岁,从外表看干净利落,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她苦涩地说这是她的第二段婚姻,十几年前,王兰在老家曾有过一段婚姻,前夫脾气很不好,经常动手打她,她实在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当时她结识了小自己十岁的李光(化名),二人互生情愫,于是王兰结束了与前夫的婚姻,与李光结婚并离开了老家。二人结婚之初夫妻感情较好,可后来王兰发现李刚喜欢酗酒,有时甚至早上都要喝酒,不但影响健康,还耽误了工作,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渐渐地,王兰觉得由于年龄的差距,她与丈夫的矛盾越来越多,难以再继续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光离婚。

    庭审中,法官考虑到两人结婚十余年,而且还有一名九岁的女儿,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法官积极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法、情、理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劝导,当讲到如果离婚,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时,王兰动容了,最后经过进一步做工作,王兰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同意与李光调解和好,而且李光还主动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酗酒,多关心妻子和孩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法官的努力,夫妻双方终于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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