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中,将社会矛盾化解从法院延伸到了农家院,在辖区内的“七办一乡”设立了“法官工作站”,法官们脱下法袍、放下法槌,到乡村进行巡回审判,主动的将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的身边。
近日,爱民法院“法官工作站”的法官走进牡丹江市北安乡八达村,成功的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00年4月20日,原告国营牡丹江第二奶牛场与被告李昌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奶牛场将场大楼一栋租给李昌贺,租期为十年,从2000年5月1日到2010年5月1日止;李昌贺每年向奶牛场交纳房租壹万元;李昌贺每月向奶牛场交纳房租。”李昌贺交纳房租至2005年5月31日,从2005年6月1日起至今未交纳房租。期间双方因停水问题致使被告造成损失而发生过纠纷,使得矛盾进一步深化。
法院立案后,“法官工作站”的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不顾日晒雨淋,多次前往原、被告的家中做工作。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宣讲法律和教育下,原告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被告也打消了欲提起反诉的想法。
为了达到双方能共同坐下来和谐的解决问题,办案法官决定到八达村现场设立了一个简易的法庭,请来同村的村民来旁听庭审。庭审中,被告主动提出和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事后,租赁房屋的其他村民在听过庭审后也都主动的交上了房租,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真正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