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以来,牡丹江市爱民区集中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行动,经过近大半年的奋战,共清理执行积案30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3件,执结率100%,无财产执行案件283件,执结率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执行联动机制为“清积”工作有序、有节、有针对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执行局全体执行员在院党组直接领导下对所有的执行积案进行分类,逐案分析,找出积案原因,归纳个案特征,划分为涉及政府国企等特殊群体案、涉及信访案等六类重点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办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了每一件积案的责任人和结案时间。每一位院领导都成了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当起了清理积案行动的先锋。
联动机制显威力在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中,区法院积极寻求职能部门和社会的合力支持,建立完善了社会联动威慑机制,告别了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联动模式。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寻求当地的党委政府的支持;被执行人为单位职工的案件,取得单位领导的帮助。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执行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3月,区法院通过联动机制,顺利地将一起拖延五年的执行积案执结。2004年10月,我院立案执行了一起涉及金额7000元的雇佣合同纠纷,因被执行人是牡纺下岗职工,月有416元,扣除各种保险后所剩无几,执行难度很大。开展清理执行积案行动后,这院执行局领导多次与纺织厂取得联系,最终执行人员的耐心、诚心打动了单位领导,同意将7000元欠款由公司先行垫付,再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偿还给单位。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企业下岗职工的生活,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积案执行过程中,区法院执行人员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法律及和谐原则,根据案件特点,采取“案例引导”、“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法,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摸清双方有关情况的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耐心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